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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直新增互联网医院医保定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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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57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等流程,确定增加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为市直互联网医院医保定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件:市直新增互联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市直新增互联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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