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梁山县医保局:“三到位”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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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3年,梁山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到位。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召开了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行动推进会,结合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查找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问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各类医保政策文件执行情况。 二、强化指导,督导到位。为保障自查自纠取得良好效果,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自查自纠质量,避免定点医疗机构以走过场等形式应付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到位。梁山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超限定支付范围支付、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和其他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行为等6类问题,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59万元。 下一步,梁山县医保局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自查自纠长期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贯穿于整个基金监管中,并加强结果运用,组织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有意隐瞒不报自查情况及自查效果不良情况、将依规依约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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