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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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把牢巡察整改正确方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夯实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扣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带头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情况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牵头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有效发挥了“头雁效应”。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别细化了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营造了上下一心抓整改、步调一致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深刻查摆思想根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查细找,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查摆剖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不遮掩、坦诚相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摆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走向深入。 (四)推动整改见底见效。聚焦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调度督办机制,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推动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确保整改落实,使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推动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主题教育,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促干,对照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保障改善民生内容,统筹抓好医保相关举措的谋划布局,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定期督查调度,推进工作落实。一是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未组织学习的重要精神1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安排了学习,并组织中心组成员围绕医保工作展开研讨。二是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召开了冲刺四季度工作动员会议,对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认真分析形势,细化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系统总结了今年以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积极谋划2024年工作目标及任务。三是20236月底已实现全部27家“双通道”药店省内异地门诊联网结算,并按照扩面要求,已完成县域全覆盖。四是大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根据《全省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情况通报》(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市参保率达到97%,已超额完成省定扩面任务。五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已稽查审核定点医药机构7068家,占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100%。 2.医保基金监管不力,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费用审核,剔除不合理支出,按照规定做好医疗费用的按月结算、季度清算。二是制定《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聘请第三方共同参与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三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完善对社会公布的项目。在原有参保情况、基金收入、支出的基础上,自2023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开事项中已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我市医疗保险基金不涉及产生收益的情形,无需公布收益情况)。四是全面排查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情况,并严格按照要求,在市医保局网站打击欺诈骗保专栏进行了公示。 3.医保基金基数核定及稽核工作不严不实,基金入口管理风险隐患很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安排,已将2022年未进行稽核的单位纳入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范围。组织了全市征缴稽核工作人员和参保单位业务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医保缴费基数稽核。依法依规根据稽核结果,向参保单位下达医疗保险稽核告知书。二是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参保单位本着诚实的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基数,务必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出现漏报、少报、瞒报。三是加强稽核力度。对缴费基数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拓宽稽核覆盖面,实现全覆盖。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制度。 4.执法不严,对欺诈骗保打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树立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多措并举,增强执法力度。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深化。2023年度累计开展4期,检查医疗机构201家。二是专项执法精准落地。选取骨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一次性耗材等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投诉举报市县联动。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联合县区开展专项调查。四是市级飞行检查全面启动。印发《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组建12个飞行检查组共计149人,分两批对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量较大、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零售药店以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五是组织开展社会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自10月份起,对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量较大、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社会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检查。六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稽核,建设运行全市34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7家“双通道”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系统,全方位开展疑点数据筛查。 5.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医保局和省民政厅建立认定死亡人员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了“总对总”模式共享民政厅死亡人员数据,采用“接口和库表”两种方式获取信息,市医保局提交系统优化需求,实现实时调用获取人员生存状态,确保及时办理参保终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参保信息共享及参保信息终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数据共享机制,规范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申报制度,优化死亡人员终止参保经办服务。同时,我局积极优化升级系统,实现自动提取我市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出院死亡人员信息,由经办人员定期提取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办理参保终止。积极督促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与金融机构对接、与参保单位对接等方式积极开展追回工作。 6.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济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7月7日正式印发。二是持续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的工作,按照评价办法和省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评价和医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部门协同,保障首年医保信用评价工作落地落实。 7.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成效甚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济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作为新媒介的宣传作用,不断加大医保政策解读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化与大众网、齐鲁晚报、济宁电视台等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多渠道全方位传播济宁医保好声音,持续提升“济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二是已向参保群众发放了五千份宣传折页,让更多群众知晓线上办理渠道。10月24日向省医保中心提交“一条短信”备案,向群众宣传医保小程序。“济宁医疗保障”公众号每篇文章下端设置“济宁医保”小程序入口。11月13日,通过“一条短信”对“济宁医保”小程序进行宣传,发送短信约130万条。12月3日参加宪法宣传日的活动,现场发放医保宣传折页和解答医保政策。全年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了济宁市DIP付费监管和基金稽核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济宁市落实国家组织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及药品目录执行情况;济宁市“济惠保”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济惠保”产品上线情况;济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政策解读。 8.解决群众医保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差距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12345市长热线、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来访台账的建立及台账分析机制,安排专人对接12345市长热线,及时将最新出台的政策以问答形式更新至12345市长热线和医保服务热线咨询人员,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和解答技巧培训;积极与12345市长热线沟通对接,根据12345反映的群众诉求,对工单进行分类办理;对群众反映不满意、不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进行分类整理和跟踪办理,力求能解决的解决,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进行解释说明,力求群众理解。同时,积极将各科室、单位近期下发的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在局网站公布,便于群众了解医保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已建立热线接听台账,记录每一通来电的诉求并进行分类。对于反映较多的问题研究相应的方案,根据热门咨询点进行针对性宣传。11月份每周平均接听1908通来电,约32%为咨询医保待遇,约25%咨询参保缴费流程。12月每周平均接听2089通来电,约40%为咨询医保待遇,约25%咨询参保缴费流程。三是加强对全市医保窗口标准化建设情况现场督导。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各县(市、区)医保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市、区)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两轮对各县(市、区)的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提升了窗口标准化建设水平。 9.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1月20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促进妇幼工作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医保发〔2023〕17号),就提高我市职工生育待遇标准,将住院引流产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提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600元;提高我市居民生育待遇标准,提高居民生育补助标准,将居民二孩、三孩补助标准提高到省定标准及以上,由原来的顺产500元,剖宫产1800元,统一提高到一孩定额补助18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将生育并发症纳入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该政策文件于12月1日起执行。 10.医药服务价格实时监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再次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准确把握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的政策规定。二是下发《关于核实基层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医保局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自主定价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每季度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传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11.防范医保基金流失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医保基金流失问题,已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了系统调整设定的整改。下一步,将针对发现的工作风险点和制度漏洞,通过强化风险意识,对信息系统调整流程进行梳理规范等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并通过及时调度工作台账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加大基金支出、增加患者负担的情况。 (1)强化风险意识,加大风险点防控力度,增强信息化管理科学性、统一性,加强理论学习,扩大政策宣传,从待遇政策制定、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角度增强医保基金安全意识,及时做好调整信息系统相关工作,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政策出台前调研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政策有依据。二是政策出台前,预先将文件调整内容发送有关科室、信息平台,做好政策出台前系统调整的各项参数、范围、项目等内容,统筹安排系统调整工作。三是政策出台后,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相关工作,按时执行新的政策标准。四是政策执行后,查看政策调整与信息系统设置的一致性、完整性,确保政策执行准确。 (2)信息系统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数据调整工作流程,按照“分级上报,逐级审核”原则开展需求提报工作业务。业务提交科室(单位)负责政策性审核、业务合规性审核,对政策调整、后台数据要按规定审核备案,做好需求审核的“第一道关”。信息部门对调整需求的技术审核及评估,持续做好信息平台功能开发、优化工作。各项需求处理完成后,由业务提交科室(单位)进行需求验证。 (3)智能化监管及处置工作:目前已建设运行全市34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7家“双通道”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系统、药店系统做到互联互通;健全完善64条监控规则,检索排查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行为。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2.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推进工作。2023年1月17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了《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责任清单》。7月25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结合机关党建“全面体检”,对照清单内容,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抓实党组主体责任。近期将组织开展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23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13.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主动,廉洁文化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3月份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别到济宁市廉政教育中心和鲁宁监狱参观,通过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视频和实地体验,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干部敲醒廉洁警钟。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医保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各位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抓好日常提醒。 14.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28日,结合第三专题读书班集中研讨,党组书记跟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压实责任,从严管理,带好队伍。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反馈后,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逐条审核。目前共梳理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39条。2023年11月份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一对一廉政谈话,范围为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全体人员及局属单位在局机关帮助工作人员。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通报医保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 15.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拖沓,存在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厘清和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权范围,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周调度一次重点工作台账落实情况,及时更新重点工作台账进展;各科室、单位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标注“红、黄、蓝”色,对进展较快的用“蓝色”标识、进展一般的用“黄色”标识、进展缓慢的用“红色”标识。年初召开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各项工作“走在前、开新局”。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创一融合”演讲比赛,大力倡树“八种作风”,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积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岗位、优质服务标兵。在全市医保系统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提升、流程优化再造、夯实基层基础、业务技能提升、政策宣传引导“五大行动”,大力弘扬高、严、深、细、实、快“六种作风”,全面提升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七种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铁军队伍,推动医保工作“走在前、开新局”。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学铸魂、以学促干,形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责任意识。 16.存在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两个清单、一本台账、两个通报”制度。即: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完善重点工作台账;建立完善“两个通报制度”,建立工作落实较好和典型经验做法的正面通报制度、工作落实不力和问题较为突出的反面通报制度,加强调度督导,推进各项工作加快落实。对重点工作的落实,严格做到业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一体联动、形成合力,协调一致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坚持把注重实效作为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做到真督实导。二是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暨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17.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市医保局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市医保局办公室公文格式规范》,凡是科室、单位下发的公文,办公室实行专人负责对拟发公文的审核把关,认真查看公文文种、格式是否规范,有无错别字等,凡是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退回起草文件科室、单位,直至符合要求办公室方可给予办理。二是持续严格加强对宣传合作媒体制式协议的全面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任何套用问题和低级错误。 18.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预决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查,会计凭证不完整,缺少相关附件的原因为部分凭证附件另存档,目前均已将凭证缺少附件附在相关凭证后。决算已按要求进行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支出,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科目的已报市财政部门进行调整后支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印发《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对工会活动用品费的报销单据进行了重新核查。经核查,发现报销单据缺少纪念品发放名单及比赛现场照片等相关附件。针对上述问题,支队、中心重新完善报销材料,加强工会经费报销内部审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工会经费支出审核,加强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市医保中心涉及的原始凭单备注错误的问题,已在当月进行核实,随后在财务凭证中补充了说明。 19.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漏记打印机问题,已进行补记固定资产处理。一是制定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二是对今年以来采购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核查了资产清单的品名、型号等,看是否与实物一致,严格做到账物相符。三是督促局属单位市医保中心按照规范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重新整理。 20.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集中采购制度。对拟采购的B0205会议室会议设备,上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凡是要求集中采购的,均实行集中采购。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及《济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文件规定,确保政府采购流程清晰、权责明确。 21.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函及消费明细为另存附件,已附在凭证后。一是通过周例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或通知要求,办公室根据公函或通知安排接待,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一事一结账。二是起草《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三是严格按照《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确保审批手续、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发票、支付凭证等报销材料齐全。 22.存在白条入账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核实反馈的缺少发票及发票缺少收款单位章的情况,将财务凭证补充完备。物业单据问题,已经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现已在发票上补盖公司章并附物业公司说明。下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报销审核,确保报销手续合规,发票、支付凭证等报销材料齐全。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23.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岗位、优质服务标兵”选树推荐工作,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培育的“贴心医保一路相伴”“医保执法先锋”“儒韵济宁仁爱医保”等特色党建品牌均参与市直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的申报,局机关2个科室、医保综合执法支队1个科室、医保中心1个内设科室参与市直机关“优质服务岗位”的申报,局机关、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医保中心分别有1名、2名、1名同志参与市直机关“优质服务标兵”的申报。局机关、医保中心各申报1例创新课题。二是筹备与市内高校、医院、医药、商保等若干单位组建济宁“幸福医保”党建联合体。三是坚持每月组织开展1次“智慧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医保信息无障碍建设活动。 24.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从实把好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关,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各成员亲自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及每位班子成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均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出了对照检查。二是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活动,2023年11月,党组班子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支部“抓实主题教育,巩固思想基础”主题党日活动和第四季度支部党员大会,并在会上进行学习研讨交流。 25.“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定期对各支部近期党建工作发出工作提醒,指导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完成任务落实。目前,各党支部能够每月按时开展1次有计划、有主题、有落实、有成效的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26.个别岗位干部无法正常履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多次与组织部、人社局进行沟通,已与2023年10月完成科级干部调整备案。 27.干部年龄结构偏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已积极申报2024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在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发现识别和培养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工作一线发现识别,加强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识别,在重大任务、斗争一线困难艰苦岗位考察干部;着重发掘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做好干部培养储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局、国家局帮助工作,锻炼培养。 28.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迟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改革及我局工作实际,适时落实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岗位聘任遗留问题,已完成市医保中心科级干部调整。二是为提高经办工作效率,2023年12月2日局党组会议对市医保中心科室拟设置及职责进行了研究,共设置12个科室,明晰了科室职责分工。三是关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对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同志通过转岗、竞岗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对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或以考代评晋升的同志做好审核把关和择优推荐。四是形成职称评聘工作的良性运转。每年初统筹考虑该年度符合职称晋升评定、符合岗位竞聘条件人员基本情况,适时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促进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 (四)关于巡察监督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29.“医保基金监管有漏洞、推进放管服改革、财务管理不严格”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正在起草我市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待省级方案确定后,对我市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市领导审阅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二是以飞行检查、专项治理、日常稽核为抓手,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三是做好各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对接省局,了解各揭榜挂帅项目验收方案等事项,指导各揭榜单位做好年底验收工作,确保各揭榜项目成功验收。四是完善财务制度。印发《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切实强化宗旨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做好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的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坚持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指导、加强督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抓好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跟踪督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践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保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全面加强医疗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37—2969517;电子邮箱:jnybjrs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