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济医保发〔2023〕3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18:01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3〕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PDF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