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医保动态
济宁市微山县医保局:积极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

发布日期:2023-12-01 17:19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近日,济宁市医保局、济宁市卫健委联合下文,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原来顺产定额补助500元、剖宫产定额补助1800元,统一提高到生育一孩定额补助1800元、生育二孩定额补助2000元、生育三孩定额补助3000元。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定额补助标准执行,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据实报销。该政策自2023121日执行。

微山县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微山县参保居民朱女士在微山湖医院顺利分娩一女婴,121日出院结算,花费合计2179.5元,医保对其支付2179.5元,成为微山县首例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的参保人员。

下一步,微山县医保局将持续推动政策落地,将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