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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五)

发布日期:2021-05-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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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金乡县眼光庙村卫生室转借医保POS机违规刷卡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查,金乡县鱼山街道眼光庙村卫生室将所内配备的医保POS机转借非定点零售药店济宁市鲁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乡三十三店使用,严重违反了我市医保POS机及个人账户刷卡管理制度。根据《济宁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医保部门给予解除鱼山街道眼光庙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处理。

案例2:金乡县参保居民魏某某冒名住院案

经查,金乡县参保居民魏某某借用姐姐的参保证件,冒名入住金乡县人民医院,出院时获医保支付374.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医保部门责令魏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74.6元,并处2倍罚款749.2元。

案例3:汶上东和医院存在多计住院诊疗费、无指征进行非必要项目检查等违规多收费案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医保部门执法人员对汶上东和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汶上东和医院存在多计住院诊疗费、无指征进行非必要项目检查等违规收费的行为,违规金额:1524.00元。医保部门根据《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决定给予汶上东和医院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退回本次全部违规费用1524元,处骗取医保资金2倍罚款3048元。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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