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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1-04-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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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会议传达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保国全面分析了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努力方向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2020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868家,暂停医保协议50家,解除医保协议32家,行政罚款110家,基金监管工作初见成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但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正视存在的诸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时有发生、执法监管程序不够规范、监督检查上热下冷等问题,推进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实现突破。一要在学习贯彻宣传《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今年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全力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营造全民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二要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当前,我市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证据不齐全、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敢于正视不足,弥补短板弱项,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三要在创新基金监管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联动作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医保基金联合监管措施,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合作的综合监管格局。四要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上下功夫见成效。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医保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治理,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和首要任务。五要在加强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认清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经办风险防控,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各县市区要结合医保经办行风建设活动,开展医疗保险法规和纪律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医疗保险基金违法案件分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牢固树立法纪观念,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利用4月集中宣传月,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曝光典型案例,公布治理成果,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督,构建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治理重点,精准施策、重拳出击,全面抓好医保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引导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医保制度健康平稳运行;三是与联席成员单位加强衔接,统筹协作配合,通过联合检查、联合处罚,形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我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持续发力、持续震慑。

部分县(市、区)局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基金监管科室负责人、经办机构基金稽核科室负责人;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市局法规监察科及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稽核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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