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核查,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范围用药、串换耗材或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违约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92741.31元。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依约对该医院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限期改正违约行为;二是追回违约基金292741.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