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邹城杏花村医院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核查,邹城杏花村医院在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范围用药、违反医保协议规定错误对应医保结算系统项目上传结算基金等违约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962.65元。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依约对该医院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限期改正违约行为;二是追回违约基金3962.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