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嘉祥县第二人民医院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核查,嘉祥县第二人民医院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范围用药、违反医保协议规定错误对应医保结算系统项目上传结算基金等违约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17995.92元。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依约对该医院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限期改正违约行为;二是追回违约基金317995.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