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医保发〔2021〕26号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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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 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 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1〕2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州煤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实简化备案程序,及时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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