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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发〔2021〕26号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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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

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

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医保发〔202126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兖州煤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实简化备案程序,及时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做好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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