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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党组书记吴琼到局属单位 就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调研座谈

发布日期:2020-04-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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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4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吴琼带队分别到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就健全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市医保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作了发言,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吴琼作了讲话,他指出,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近期市医保局党组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旨在聚焦全市医疗保障“1+333”工作体系,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推动提升局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吴琼强调,市医保局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制度意识,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机制,结合实际创造性完成各项医疗保障改革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局党组一切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

  “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吴琼要求市医保局干部职工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而应当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要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努力争做“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医疗保障干部。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监督科主要负责人随同调研座谈,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大队)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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