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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医保骗保行为

发布日期:2020-04-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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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医保骗保行为

 

1、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答: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①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②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③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④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⑤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⑥挂名住院;

⑦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①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②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③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④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①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②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③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①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②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③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参保人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用!

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2、遇到欺诈骗保行为,我们可以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举报欺诈骗保:

(1)电话,拨打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2)微信,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3)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举报欺诈骗保,提供有效线索的,还可以获得奖励。

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 10 万元。各省(区、市)也相应建立了本地区的举报奖励细则,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参保人获得了奖励。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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