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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20-03-0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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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吴琼同志主持召开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下文简称《规定》),会议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部分内容。中心组成员分别就这4个方面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从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度提升创造能力和执行能力,善于用改革办法、创新思维,大胆试、主动干,打破体制机制束缚,结合实际创造性完成各项医疗保障改革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必须以百倍的投入和努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打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的收官之战。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要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要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惠及贫困群众。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局党组必须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总支要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局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作为头等大事。《意见》是新时代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我市医疗保障“1+333”工作思路组织实施,认真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实际、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要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牵头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更加有效的落实《意见》机制,坚决把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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